母公司从子公司获得利润的会计处理。
当根据规定绘图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款:应付利润
同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付款时间
借:应付利润
贷款:银行存款
会计分录是指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标明借入和借出账户的方向、名称和金额的会计分录,简称分录。会计分录由三个要素组成:借贷方向、对应的账户(科目)名称、待记金额。根据涉及的账户数量,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简单会计分录是指只涉及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的会计分录,即借入一笔贷款的会计分录;复合会计分录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对应账户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贷多贷、一贷多贷或多贷多贷的会计分录。
利润分配属于哪个科目?
1.利润分配是一个所有者权益科目,主要核算企业历年分配净利润或弥补亏损以及分配净利润(或弥补亏损)后的余额。
2.主要用途:调整“本年利润”科目。借方意味着减少,贷方意味着增加。未分配利润为明细科目,核算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未弥补亏损。年末,企业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或亏损)从“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3.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贷方余额为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如果为借方余额,则为企业累计未弥补亏损。
综上所述,子公司宣布分配股利,然后母公司收到子公司的股利,应通过“应收股利”和“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应收到的现金股利和其他单位应分配的利润。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或个人对外投资取得的收入(政府发生的亏损为负),包括股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和与其他单位合资分享的利润。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166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不得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应当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也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由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按照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