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告诉我,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领取。为什么?
生育津贴怎么计算和报销?很多人都交了生育保险,生完孩子后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但一直不清楚生育保险,尤其是生育津贴是如何计算和发放的。我觉得有必要给大家详细解释一下生育保险报销和生育津贴计算的细节。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这就需要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为符合条件的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在0.5%-1%之间,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参保职工无需承担生育保险费用。没有单位的个人不能参加和缴纳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待遇是职工依法生育时应享有的权利。注:合法生育是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前提。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如非婚生育或无生育证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只能享受产假,不能享受生育保险报销。
生育保险待遇遵循“当月支付,下月享受”的原则。一般来说,参保职工生育保险要求连续缴费12个月,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费6个月或9个月。不同地区具体政策不一样。从缴纳生育保险的次月起就有资格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享受生育津贴,但不能即时享受。您的连续缴费年限满12个月后才能在社保局生育保险基金申请相关待遇。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以上的,生育后可以申请相关待遇。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1,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①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②计划生育医疗费用;(3)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如出院后生育引起疾病的费用。以上费用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有定额报销和比例报销两种形式。定额报销是指生育保险基金对生育生产的各种形式和支出标准提前做了预算,不管你生孩子的时候花了多少钱,都按照定额报销;按比例报销就是根据你花了多少钱,按照一定比例报销。花费越多,报销金额越高。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方式有两种:出院时实时结算报销和出院后由用人单位申请报销。实时结算报销更方便,不需要我提前垫付。一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支持实时结算和报销。在许多地区,雇主在出院后申请报销。参保单位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单位盖章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或一式三份;出生证明和出生证明复印件;发票原件(住院和门诊体检);医疗费用原始清单(住院或门诊);病历首页、门诊病历和诊断证明(原件或医院盖章的复印件);身份证、社保卡1份;配偶报销时,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女职工不需要自己报销)和女方无工作未参保的申请表原件;异地就医的,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出差、异地驻点的证明。这里要补充一点,男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也是有用的。男职工的配偶失业的,可以使用男职工的生育保险报销生育医疗费,男职工还可以享受结扎等计划生育手术生育医疗费的报销。
2.产妇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职业女性因生育而离职时给予的生活费。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所有福利中最重要的福利,接下来的每一段都很重要。仔细看!
(1)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发放。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365(天)×具体产假天数。
国家规定的基本产假天数为98天,从128天到158天不等。并且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不同的生育津贴计算标准。比如北京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确认;上海的规定更详细。生育津贴原则上按照当月的缴费基数计算发放。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以我所在的区域为例。无名氏公司员工正常分娩,2020年6月8日休产假。2019年公司职工月平均工资5000元,该女职工可领取生育津贴:5000元* 65438+2月/365天*158天= 25972。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已婚参保女性也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产假天数和生育津贴,未婚参保女性只有在流产或终止妊娠时才能享受相应的产假,假期待遇按病假执行。
(2)申请生育津贴
申请生育津贴有两种方式: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但目前大部分城市的生育津贴只能由用人单位申请,然后由生育保险基金将生育津贴支付到用人单位的企业账户,由用人单位重新发放。用人单位在办理生育津贴时,职工本人所需资料与上述生育医疗费报销所需资料类似。
生育津贴不同于工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人反映,用人单位实际发放的生育津贴少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到用人单位账户的金额,涉嫌用人单位私自克扣。这种情况其实很少发生,可能是因为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扣除了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导致实际金额低于应付金额。
生育津贴≠生育工资≠生育津贴不是生育工资,这个一定要说清楚!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这意味着,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缴纳生育保险费并合法生育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工资;合法生育的职工,因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未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应当按照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向职工支付产假工资。
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享受。不过也有一些公司福利待遇超级好。在享受生育津贴的同时,其工资正常发放。遇到这样的公司,你就乐了!
生育的女职工不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产假工资。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需要补足差额,支付差额。例如:
李红(化名)是某公司的业务员,月薪6000元。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在北京。李红在入职两年后生了孩子。产假期间,公司没有给她发工资,只从社会保险基金中给她发了生育津贴12000元。李红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她产假工资差额11,000元。仲裁委支持了她的仲裁请求,但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明确规定,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女职工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故法院判决被告公司支付李红生育津贴与其工资标准的差额,驳回公司诉讼请求。
以上就是我今天想和大家分享的关于生育保险待遇,尤其是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和申领方式。最后提醒各位新人,一定要珍惜父母,在产后恢复和照顾孩子的同时,记得尽快为宝宝办理新生儿医疗保险。办理方式和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医保相同。越早申请越好。尽量在宝宝出生后两三个月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