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白云拍卖行有限公司法人拍卖资格

1、1996年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函[1996]55号”文件批准我公司经营罚没车辆拍卖业务。

2、1998 65438+10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文件“粤府函[1998]54号”。

指定我公司为广东省缉私罚没物品拍卖机构。

3.1999 65438+10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以穗函[1999]28号文批准我公司从事房地产拍卖业务。

4.1999年7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公司承办广东省超标车专项拍卖。

5.1999年8月,经省院批准,被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选定为处理广东SDIC破产企业资产的国内四家拍卖行之一。

6.2000年4月起,被广东发展银行指定为承接该行不良资产的拍卖行。

7.2000年6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海关总署批准,同意我公司为全国缉私罚没车辆拍卖六家试点单位之一。

8.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法院指定为委托拍卖机构之一。

9.自2001起,被国内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东方、长城、信达、华融)广州办事处指定为拍卖机构之一。

10,2002年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选为省级发电资产拍卖三家拍卖机构之一。

11.2002年起被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指定为不良资产拍卖机构。

12.2004年起被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指定为不良资产拍卖机构。

13、10 2007年成为2007-2008年度广州地税稽查系列拍卖(评估)候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