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了怎么办?
公司合并的,股东所持股份可以转让,也可以按其股份在合并后的公司继续享有股东权利。如果是记名股票,可以通过背书或者其他合法方式转让;如果是无记名股票,则通过交割的方式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是记名股票,也可以是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应当记载发起人、法人的姓名,不得设立账户名或者代表名。
第139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变更,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140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应在股东向受让人交付股票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