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更名后,分公司需要更名吗?

法律主观性:

需要改变。需要变更营业执照:1,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总公司盖章);2.委托代理人证明(总行盖章);3、负责人信息登记表(加盖分公司印章);4.总行任命决定(红头文件或其他有效文件);5.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同时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1,变更后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印章);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分行印章);3.变更后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分公司公章);4.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印章);5.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客观性:

第十四条分公司和子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