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力补贴政策

一、补贴的范围和内容

补贴对象为供电企业(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蛇口保税区供电有限公司、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管理的在深圳用电的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广东省能源局认定的“两高”企业和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的企业不予补贴。

对符合方案要求的电力用户,给予供电企业10%补贴,用于结算2022年4月1日至5月31日的电费。

二、申请和发行

电力用户无需申请,电费补贴由供电企业在2022年5月或以后以冲抵电费的形式发放(具体到账时间根据供电企业电费收缴周期和财政资金到位情况确定)。有开关电源行为的电力用户,应当在领取电费补贴后一个月内,按照用电比例向终端用户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