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特点和利弊

合伙企业的特征:

1,房产* * *是的。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合伙人不得将合伙企业财产挪作他用。

2.生命是有限的。合伙关系更容易建立和解散。

3.无限责任。合伙组织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

4.享受好处。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和积累的财产属于合伙人。

5.相互代理。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都有约束力。所以更容易发生伴侣之间的纠纷。

合伙企业的优势:

65438+但公司出资方式不允许以劳务出资。除货币出资外,用粮食、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徐觅评估价格,核实财产。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和合作伙伴的力量,可以增强企业的运营实力,使其规模相对扩大。

2.合伙企业未规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但公司根据业务性质和不同行业规定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3.因为合伙人* * *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责任,所以合伙企业的风险和责任相对于独资企业是分散的。

4.法律没有对作为统一纳税义务人的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因此,合伙人只需要收取合伙企业的利润和其他个人收入,并一次性缴纳所得税。

5.由于法律对合伙企业的干预和限制很少,合伙企业在管理上有较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每个合伙人都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这与股东管理公司的权利不同。

合伙企业的弊端:

1.与公司相比,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有限,无法发行股票和债券,导致合伙企业规模不可能过大。

2.合伙人的责任远大于公司股东的责任。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对其合伙人的经营活动负责,进一步加剧了合伙人的风险。

3.由于合伙企业具有很强的人本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的破产、死亡或退伙都可能导致合伙企业的解散,因此其存续期不能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