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一家公司移交给另一家公司的程序
法律分析:资产和账目涉及很多,所有资产由转出方根据清单交给接收方,主管签字,财务部门直接交给各岗位。如果资产数额巨大,需要按照资产评估清单进行移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