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和深市的可转债有什么区别?
沪市和深市可转债的区别在于:启动代码不同;交易报价不同;对投资者来说不一样;开盘价的幅度不同;停牌的相关规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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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发行时以约定的价格转换为公司普通股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股,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到期收取本息,也可以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持有人看好发行公司股票升值潜力的,可以在宽限期后行使转股权,以预定的转股价格将债券转换为股票,发行公司不得拒绝。这种债券的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企业发行可转债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也有权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也有权在一定条件下赎回债券。
当债券持有人转换为股票时,有两种会计方法可供选择:账面价值法和市场价值法。
采用账面价值法,将转股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续股价值,不确认转股损益。赞同这种做法的人认为,公司不能因发行证券而产生损益,即使产生,也应作为(或冲减)资本公积或留存损益。再者,发行可转债的目的是将债券转换为股票。股票的发行和债券的转股是一个完整的交易,不是两个单独的交易,转股时不应确认损益。
市价法下,交换股份的价值基础为更可靠的市场价格或转换债券的市场价格,并确认转换损益。之所以采用市价法,是因为债券转股是公司重要的股票活动,市价相当可靠。根据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两个信息质量要求,应当分别确认转换损益。再者,采用市价法确认股东权益也符合历史成本原则。
其他类型的可转换证券包括:可转换债券(可转换为发行公司以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为普通股)、强制转换证券(一种高收益的短期证券,在到期日根据股价强制转换为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