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私募股权公司的条件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拥有一定的资本,能够使基金公司正常运作;
2.实缴资本或出资额应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在自行募集或委托其他机构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公司股票、基金份额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的总规模超过6543.8亿元;
4.基金公司有两名合格的持牌委托人和一名合格的风控委托人;
5.基金公司社会声誉良好,近三年在金融监管、税务等行政机关无不良信用记录。
私募股权基金公司登记办法和程序
(一)登记私募基金公司,申请人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股东身份证明文件;股东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草拟一些注册公司的名称;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住所(房屋所有权证和租赁合同);股东名册及其联系电话和地址;公司章程选择银行开设公司验资账户;准备好所有文件后,选择最近的银行办理基本存款账户和税务账户。
(2)报名流程:
1,核准公司名称;
2.投资;
3.验资;
4、刻章;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办理税务登记。
(三)具体报名方式:
填写《名称预先核准(变更)申请书》;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委任(委托)书》等相关表格;经营范围和前置许可,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工商局确认的出资银行开立出资专用账户;办理出资手续,并在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等待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载明的日期到工商局缴费,领取营业执照。
取得营业执照后刻章:刻章时需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备案手续。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由非法人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办理税务登记:携带执照、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股东身份证、公司章程、租赁合同等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税务办理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十三条
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业绩良好,财务状况和社会声誉良好,资产规模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审计监控体系、风险控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