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故意损害公司利益是否违法?

违反法律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劳动者因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赔偿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的富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