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和出资人需要填写吗?

分公司没有股东,只有负责人。

分公司的注册比普通公司简单很多,但是要注意分公司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如果分公司需要增加业务项目,必须是总公司先增加项目,然后分公司申请增加项目。增加的项目中有允许经营项目的,必须同时取得许可。

分公司经营超出总公司经营范围的项目也是违法的。此外,税金单独统一核算。如果单独做会计,必须在当地做税务登记。如果计算统一,就不需要了。但是,具体要求需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的特别管理员,他们将决定这些要求。

一、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证明(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