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公司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退税金额=外贸收购中不含增值税的收购金额×退税率。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购买出口货物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载明的海关增值税金额。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根据税法规定,退还国内所有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退还之前纳税环节已缴纳的税款。出口退税作为国际惯例,可以使出口货物总体税负为零,有效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一、退税流程如下:
1.纳税人持有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登记表;
2、按登记表及相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及相关人员印章后申报;
3、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4、经批准后,发给企业退税登记。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部分退税政策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个人退税的条件如下:
1.上一年度年综合所得不足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
2.以前年度有专项附加扣除符合享受条件,但预缴个税时未申报扣除。
3.因年中就业、辞职或部分月份无收入,费用扣除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企业(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等专项附加扣除。是不够的。
4.未被公司聘用,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清缴申请各项税前扣除的。
5.年中适用的扣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适用的年度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缴行为,维护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和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决定。
第四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