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公司车牌号码的唯一方法

一家公司的车牌不能转让给另一家公司。车牌属于国家的共同财产,不属于任何个人或集体。车主只有车牌的使用权,所以车牌不能转让给个人,但是车辆可以转让。车辆过户完成后,车管所会收走车牌。原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机动车变更、转移、注销登记后,可以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时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虽然车牌不能转让,但符合条件的用户仍然有权继续使用,即使车辆不再属于他们。车牌号不允许转让。车牌号的唯一过户方式是夫妻双方随车和车牌一起过户,不能分开过户。夫妻双方如果要过户车辆,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行驶证以及车辆的合法手续,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

夫妻转让车牌,车辆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过户,不属于过户。具体操作是丈夫给妻子换车牌,车辆名称需要先从丈夫的改成妻子的。妻子向车管所申请将自己名下的两辆车的车牌互换,然后妻子可以将互换的车辆再次变更到丈夫名下,从而完成车牌的过户。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转移登记,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和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和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驾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认可的注销证明或者转移证明;

(六)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管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对机动车进行检验,查验机动车识别代码的拓印膜或者电子数据,审查提交的证件、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过户事项,换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移登记,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车管所共同办理新的抵押登记。

机动车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移登记,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共同申请,车管所共同办理新的质押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