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涉外石油合作勘探开发是谁?

1965438+2004年2月,北洋政府与美孚石油公司签订《中美与陕西省石油合同》,合作勘探开发“陕西省延安地区和直隶省承德地区及两个附属地方的石油”。这一契约是在袁世凯复辟帝制的背景下达成的,具有不平等的性质。当时媒体普遍认为这是“将陕西、直隶油田采矿权转让给外国利益集团的秘密协议”。"于是,北洋政府成立了"全国煤油矿筹备处",颁布了开采条例,规定煤油矿由国家专营,商人不得私自经营,所有商业矿一律关闭收归国有。美孚先调查承德地区,认为是“沥青油,不是井油”,决定放弃。接着,中国和美国派出地质学家对陕西石油进行调查,美孚派出了5名地质学家、助理和测量员。中国派出了10名采矿人员、服务人员和警卫人员。双方人员组成混合编队,于1914年初进入陕西,对陕北5万平方公里进行地质调查,测线约400公里。在延长、延安、延川永平、甘泉石门子、宜君以东、七镇等地进行了详细的地质调查,实测和评价了面积约100平方公里的1∶12000地形图。潼关、宜君、洛川、甘泉、延安、安塞、安定、延长、延川、伊川被列为最有希望的产油区,已陆续提供钻井。1965438+2005年2月,美孚公司地质师马在陕西撰写地质调查总报告。他在报告中肯定了四点:(1)陕西确实产油;(2)优良的油质;(3)分布极广;(4)产量足以满足商业需求。

地质调查的同时,开始钻探。1965438+2004年6月,中美石油办事处在延长成立。9月,3台蒸汽动力钻机运到陕北,钻井技术人员同时到达。所有钻机都配备了中国工人。到1916年初,共有* * *口钻井7口,总进尺5958米,2口井显示少量油气,3口井显示油气,2口井为干井。钻井过程中没有获得工业油流。

根据钻探结果,美孚地质师阿施德于1916年2月撰写了陕西地质调查最终报告。其内容肯定了马报告的前三点,否定了第四点。他说:“就宜君周边的地质而言,很有希望。但延长、永平等油田如果扩展到陕北各区,确实产不了多少油。经过一年来技术人员的仔细观察,即使是一个有希望的背斜也没有不好的结果。陕北的地面情况不仅不适合石油聚集,即在岩性上不可能有整齐的砂岩和页岩,而只能有零星的页岩和砂岩。这些都不能成为石油聚集的证据。”这份报告对美孚的决策者有直接影响。他们认为陕北钻井获得的石油量非常稀缺,“没有一口井的产量有工业价值”。同时,由于中美合资公司章程未谈妥,地质学家和钻探人员决定全部回国,标志着中美在陕北石油勘探的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