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法律主观性:
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总公司派来管理分公司的负责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通过在分公司设立一个负责人来管理分公司,这个负责人就是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客观性: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