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的设立有哪些程序?

法律分析:财务公司的设立要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申请人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一是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拟设立财务公司的名称、公司所在地、注册地和注册资本。第二,设立财务公司也需要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一下。

法律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财务公司的设立应当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申请设立财务公司,母公司应当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申请书,其内容包括拟设财务公司的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和业务范围。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

1、母公司及其他成员单位整体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分析、在同行业中的地位及长期发展规划;

2.设立财务公司的目的、职能和业务量预测;

3.两年内经合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三)主管部门出具的会员单位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企业集团登记证书、申请人及其他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出资担保。

(五)设立外资财务公司的,应提供外资公司及其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

(6)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确认上述信息真实性的证明。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