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企业股权转让的企业所得税
法律主观性: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机构、场所,或者虽有机构、场所,但其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转让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的股权,属于来自中国境内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2.财产转让所得,税率为20%,以收入总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房产净值是原始股权金额,重点是看有没有根据转让合同取得股权转让收益。3.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进行交易的,股权转让的境内企业在依法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4.股权转让交易双方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业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向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股权被转让的境内企业应当协助税务机关对非居民企业征税。另外,你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退税款。企业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