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减持新规全文详情
2021减额新规全文详情如下:
1.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无论持股比例如何,在任何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
2.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地位的,转让方和受让方需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如董辞职,仍按原任职期限等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4.在解禁后12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其股份的50%;
5.协议转让中单个受让方转让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总股本的5%;
6.详细披露要求:15前公告减持计划,披露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信息;当减持时间或数量过半时,公布减持进度;减持实施后,将公布减持结果。
7.凡符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即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控股股东、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董等,均应遵守《减持细则》。
法律依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第9号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和董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公司前已发行的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股东及董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董已作出限制股份转让的承诺,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上市公司股东及董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出售其股份,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转债换股、股权置换等原因减持股份。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