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开发行新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发行新股的公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公司以当年利润为基数分配新股不受前述第二项限制。公司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的任何改变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改变用途而不改正,或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公开发行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