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的职责和权限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至二名监事。监事会和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五)向股东大会提交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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