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食品公司需要办理什么证?

法律分析:1。设立食品公司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环评审批、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健康证等。环评审批:环评审批是国家主管部门对新开工项目的管理权限;新开工项目必须由有关专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国家环境主管部门审查。项目是否通过国家主管部门审批,就是环评批复。2.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是国家授予具备某种产品生产条件,并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的证书。企业成立前,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生产许可证(通常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消防合格后方可办理)。3.营业执照: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姓名登记。领取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后,可凭凭证及相应的房屋租赁证明、身份证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从事餐饮、食品加工、销售行业的,应当出具食品卫生监督机关出具的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领取营业执照后,可以凭营业执照到技术质量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向当地税务局申领当地税务登记证号。带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复印件,以及经营者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条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经核准的经营项目(以下简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六条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应当自取得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批准文件、证件、审批机关、审批内容、有效期等事项。其中,企业设立时申请的经营范围包括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应当自设立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相关变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