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丽被告受审。
根据桃城区检察院的起诉书,王亚丽涉嫌职务侵占罪、受贿罪一案中的五名被告人。除了王亚丽,另外4人分别是王亚丽的妹夫、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分行北城支行原副行长周东风、王亚丽的丈夫薛立新、王亚丽的“女儿教父”肖鹤立、河北嘉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乔治。
公诉机关认定,王亚丽、周东风是挪用公款的主谋,其他三人是从犯。本案涉案金额1.1亿元。此外,王亚丽和周东风被控受贿。
关于职务侵占罪,检方指控,石家庄商人王抛盘死亡后,其养女出借金宝公司工商登记资料继承其资产,与张律师伪造工商登记资料,修改公司股东比例。在随后的遗产争夺中,王亚丽达到了侵吞的目的,涉案金额共计65438+1万元。
关于行贿罪,起诉书指控:王亚丽为获得关注,指使人向时任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赵玉虎、时任新华政法委书记王瑞正行贿(二人均另案处理)。
王亚丽在法庭上说没有化名。
昨天的庭审包括公诉人出示证据阶段和控辩辩论阶段。
在自我介绍时,本名丁增新,出生于1969的王亚丽说,她叫王亚丽,出生于1973,大学本科学历,国家干部身份。当法官问他是否有化名时,王亚丽回答说没有。
法官问和王的破盘子是什么关系,称之为父女关系。法官问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多久。王回答说,他从两岁起就和他住在一起。
当检方出示证据时,王亚丽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纸和笔,仔细抄写。对控方的每一项指控表达的意见是“有些是对的,有些是错的”。
辩护律师辩称无罪。
13,庭审继续,辩护律师不认罪。
对于职务侵占罪的指控,辩护律师认为,对王个人股份的侵占不仅包括公司财产,还包括负债。目前,金宝公司通过相关评估确定资不抵债。因此,王亚丽的行为不属于侵占公司财产。律师质疑检方对金宝公司控制的金华中心1.1亿的估值评估的权威性。辩护律师辩称,王亚丽受贿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单位行贿。
公诉人提出,王亚丽篡改股份构成是企图侵占公司财产,他的受贿行为是个人行为。
就上述两项指控,控辩双方进行了辩论。
下午5点左右,王亚丽抱怨“心悸”。两次服药后,因身体不适要求休庭,庭审延期至次日。
指控
职务侵占和诈骗已经没收了超过1亿美元的资产。
据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起诉书显示,1994 10年10月8日,王盼盼以王盼盼、周东风、薛立新的名义出资50万元,成立金宝公司。其中,王盼盼持股80%,周东风、薛立新各持股65,438+00%,王盼盼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事实上,周东风和薛立新并没有出资,而只是名义上的股东。
1995 65438+2月26日,以金宝公司的名义,王婆盘与外方投资人梁志国共同出资45万美元成立金华中心,但梁志国实际并未出资。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金宝公司出资280.59万元,折合33.75万美元,占股75%;外方投资者梁治国出资65,438美元+065,438美元+25万元,占股25%。王珀磐为金华中心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王亚丽、梁志国之子梁斌为董事。
2008年8月8日,王婆盘去世后,王亚丽不希望王婆盘的皇后忠信等人继承锦华中心的资产。为占有资产,王亚丽作为王抛盘之女,向石家庄市工商局借用金宝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利用担任董事、保管金宝公司和锦华中心公章的便利,与张伪造公司章程、股东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等工商登记注册资料, 并将王盼盼出资40万元变更为丁增绵出资,后变更为肖合利出资30万元占60%股份,周东风、薛立新分别出资。 这样,王破盘在金宝公司就没有股份了。
、周东峰、、肖合利四人以伪造的股东出资证明书等证据,分两次提起诉讼,为王的分割遗产打官司,以取得法律认可的伪造出资比例,推翻石家庄市工商局登记分局出具的股权声明书。
检方认为,周东峰、、肖合利明知伪造证据,仍应王的要求在伪造的股东名册上按手印,出庭或聘请律师参加诉讼,致使王的破盘后遗留的锦华中心价值1.1亿元的资产被等人占有。
行贿、金钱、字画换关心
关于行贿罪的指控,起诉书称,为在桥西区公安分局办理相关案件中获得照顾,王亚丽指使河北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路分两次送给新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赵玉虎现金654.38+万元(另案处理)。
2009年春节前,王亚丽亲自送给赵玉虎两张价值1000元的银行卡和一幅署名“小说”的字画。王被辞退后,2009年6月,赵玉虎将654.38+20万元及字画退还给通知的周东风。
此外,王亚丽、周东峰为尽快了结财产官司,同意给予时任新华区政法委书记王瑞正(另案处理)帮助协调的礼金,周东峰分两次送给王瑞正* * * 5万元。
起诉书称,锦华中心成立时,外商梁志国出资654.38美元+0.2万元存入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系王亚丽为验资目的伪造。
接受讯问的被告的陈述
王亚丽和其他人用电脑制造了假证据。
桃城区检察院的公诉人出示了王亚丽等人在接受调查时的一些口头笔录。
口述记录显示,王去世当天,找到律师张,商量如何将王去世后留下的财产完全转移到自己名下,随后他们赶到石家庄市工商局副局长翟志刚的办公室。王某商议后,齐某安排市工商局企业登记分局副局长张洪亮调取卷宗,销毁备案记录。
翟志刚说,王亚丽告诉他,他是时任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的亲戚。吴因三鹿事件被免职,与新书记有所交接。他想看金宝公司的档案,齐把金宝公司的原始档案给了。
从那以后,王亚丽归还了文件,但是文件被修改了。“我很生气,就坚持要求王归还原档案,一直未果,涂改的档案也被登记科驳回。”翟志刚这样说。
在笔录中,王亚丽称,张在电脑上制作了新的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在A4纸上打了新的股东出资证明书,并用粉碎机将金宝公司的原始档案销毁。
2010年6月5438+00,翟志刚因受贿罪被判10。判决并未涉及齐在上述过程中是否收受贿赂。
位置
王亚丽“胖了20多斤”
桃城区法院后楼的一个法庭里,轰动全国的王亚丽案开庭了。
桃城区法院一名宣传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案由河北省高院指定在桃城法院审理。一审庭审低调,事先没有通知任何媒体,也没有公开发布任何消息。
这位负责人说,王案的审判地点是该院少年法庭,三排座位,只能容纳不到20人。“地方太小了。”该负责人估计,被告不承认检方提出的指控,一审将持续一天。
一位参与旁听的律师说,法院有三道铁门,连续两道都要接受全身安检,不允许带手机和电脑。
据出现在法庭上的人说,王亚丽昨天梳着马尾辫,戴着无框眼镜,穿着橙色的拘留所制服。课间休息时,他告诉一个亲戚,自己被关了一年,胖了20多斤。
声明
举报人声称指控是两项罪行。
本案举报人王翠棉在得知被控两罪后,称明知其身份不实,还举报王的破碟被投毒,后举报公司财务人员贾玉红利用职务之便,导致贾被拘留。王翠棉认为,王亚丽的上述行为是诬告陷害罪。
王翠棉还说,王亚丽档案馆的100多枚公章是伪造的,涉嫌伪造国家公文。
针对举报人的说法,桃城区法院一名法官回应称,没有任何解释。“这是上级决定的,我们无权过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