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权利有以下八项内容:
1.股东身份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的权利。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实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3.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分享红利和分配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财产。
4.撤回权。在某些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以合理的价格购买他们的股份。
5.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基本经营状况。
6.提议、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权利,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和召集股东大会临时会议。
7.优先考虑新股的转让和认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优先认购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股东义务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的义务。
3.验资完成后,公司不得撤回出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