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聚丰包装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克扣或者支付工资低于最低标准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察。用人单位有下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