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的开创性工作

捐一百二十万元帮助抗日军民,后回厦门与春同住。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葬于普善社。林惟元之子林尔嘉,又名臧叔。1895年,他因不是日本顺民,随父、嫂嫂回到厦门,不久又以道士的名义转移到北京。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任厦门保险局总经理、厦门商会总理。清末,清政府计划重建海军,林尔嘉捐巨款,升任侍郎。但这笔钱被慈禧挪用于修缮颐和园,林二家一气之下辞职回了老家。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南靖县水甲,林二家从海外筹得三万二千元,修筑堤坝。民国二年(1913年)在鼓浪屿建新庄园,成立新庄印社。台湾光复后,林尔嘉回到台湾和板桥重振家业,1951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