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西开发中临桂县的33500元投资是不是传销?

是传销。在国家高额投资回报的幌子下,以“西部大开发”(又称“移民经济阳光工程”)为名,MLM组织在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进行MLM活动。通过发展下线,让下线缴纳一定的认购费购买虚拟股份,获得加盟资格,并继续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级网络关系,最终从线上获得返点。

1,MLM是指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即招揽人员,发展下线),通过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入门费,继续发展人员,作为销售业绩来计算奖励。一般都是一些假公司用一些虚构的产品引诱你成为会员。通过控制你的生活自由,没收财产和“训练”(也就是洗脑),你被欺骗了,很难逃脱。

2.MLM组织规定每个参与者至少要交3800元买1股才能加入,交33500元买10股才能发展下线。并按照一定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报酬,诱导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钱财。

3.MLM组织被揭露为MLM组织,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参与者违反了法律并被判刑。

传销的特点:

(1) MLM组织比较严密和隐秘。一般会带人到不同的地方开展活动,采取线上线下人员分别联系的方式,进行远程控制指挥。

(2)利用一些虚构的商品或虚增价格的道具,使商品的价格和价值严重背离传销,很多商品是“三无”。

(3)通过洗脑,对加入组织的人员进行强化训练,传递一些赚钱致富的理念,说服参与者。

④利用“创业”、“招聘”、“合伙做生意”等一些借口,诱骗亲友进行异地传销。

⑤打着高额返利的幌子做一些策划和管理来吸引人,通过拉人来获得高额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