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

我不能。第五条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除个人申请经营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外,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有明确的业务范围,包括业务领域和业务种类。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还应当具备拟停靠的班期、班次、码头安排等可行的航线运营计划。(三)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船舶,自有船舶运力应符合附件1的要求。(四)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海事和机务管理人员。(五)有符合本规定条件并与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建立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

法律依据: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个人只能申请经营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二)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船舶,且自有船舶运力不超过600总吨;(三)有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