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出台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
近日,中共石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石狮市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建立导向明确、指标规范、权重合理、建档准确、结果透明的综合评价体系,推进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和生产要素配置改革,引导生产要素向先进生产力集聚,加快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
计划是明确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管理要坚持正激励和负反转相结合,以综合效益为核心,以市场化配置为导向,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以差异化措施完善激励反转机制,优化产业政策,促进生产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聚,不断增强经济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方案指出,全市工业企业纳入评价范围,但不包括供电、供热、给排水、燃气、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在评价指标方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为两部分八个指标。第一部分是平均亩产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平均亩产税收、平均亩产产值、单位能耗产值和R&: D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等指标;第二部分是公众信用评价指标,主要包括行政处罚、经营异常、A级企业纳税、高新技术企业等指标。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有亩均税收和单位电力消费税两个指标。
根据计划,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规以下企业将被评为ABCD四类企业和BCD三类企业。其中,A类为优先发展类,原则上为总分在前20%(含)的规范类企业;B类为提升发展类,原则上排在总分的20%?70%(含)以上的上市公司和排名前5%(含)的上市公司;c类是帮助转型的范畴,原则上排在总分的70%?95%(含)上市公司且排名5%?受监管企业的95%(含);D类为强制整改,即评价企业中除A、B、C类以外的所有评价企业。此外,上市公司(含新三板企业)、年产值6543.8+0亿元以上的企业、入库税金净额6543.8+0亿元以上(含6543.8+0亿元)的企业可直接认定为A类,不占用配额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