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承销商的资格是什么?

公司债券主承销商1,主承销商和副主承销商(1)的资格是什么?只有在2000年以后承担过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或累计承担过3次以上副主承销商的金融机构,才能担任主承销商。(2)只有在2000年以后承担过公司债券发行副主承销商,或累计承担过3次以上分销商的金融机构,才能担任副主承销商。(3)公司集团财务公司可以承销集团发行的公司债券,但不宜担任主承销商。(4)小微公司增信集合债券主承销商可以是具有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具有承销小微公司固定收益产品和良好贷款业务经验的商业银行,也可以是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的联席主承销商。2.承销团成员数量要求(1)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在15亿元以下(不含15亿元)的,主承销商数量不得超过1;654.38+05亿元至50亿元(不含50亿元),主承销商不超过2家;超过50亿元的,主承销商不得超过3家;超过6543.8+000亿元的,可酌情增加主承销商数量。(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在5亿元人民币以下(含5亿元人民币)的,承销团成员不得超过5家;5亿元到15亿元(含15亿元),每增加10亿元可增加1;654.38+0.5亿元至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不超过20家;超过30亿元的,不超过25家。以上标准根据申请发行规模执行。如果出于政策考虑,发行规模没有大幅缩减,仍可保留原有安排。其他中介机构资质要求为1,评级机构的规定。目前,国家发改委认定的具有开展公司债券评级业务资格的6家评级机构包括中国程心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2。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拟发行债券的公司应当申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出具的报告,需提供总公司的业务授权。3.律师事务所的规定拟发行债券的公司应申请具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对债券发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4.资产评估机构的规定涉及资产抵押、质押等事项。拟发行债券的公司办理抵押、质押手续,应当申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或者主管机关认可的甲级以上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5.关于债权代理人的规定拟发行债券的公司应当聘请债权代理人(金融机构)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办理债券相关事宜。6.银行监管规定公司发行债券应当邀请商业银行作为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和偿债资金进行监管。可转债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债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2.股权可转债在转股前是纯债券,但转股后,原债券持有人从债券持有人变为公司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股利分配,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3.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根据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为股票。转股是投资者享有而普通债券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有明确规定,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股,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到期收取本息,也可以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持有人看好发行公司股票升值潜力的,可以在宽限期后行使转股权,以预定的转股价格将债券转换为股票,发行公司不得拒绝。由于其可转换性,可转债的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企业发行可转债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也有权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也有权在一定条件下赎回债券。可转债兼具债券和股票的双重特性,对企业和投资者都有吸引力。1996中国政府决定选择符合条件的公司开展可转换债券试点。1997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出台,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和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期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以选择是否转股,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可转债的发行人有权选择是否执行赎回条款,为此要支付比无赎回条款可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期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重要的金融特征,它将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和收益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用来对冲股票,获得更确定的收益。综上所述,公司债承销商的资格审查是严格的。对于想在债券市场有所收获的人来说,想做好债券承销商的资质很难,但又完全没有办法。只要他们想在这个领域有所作为,都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获得资格。但操作债券的风险也不可小觑,就像股市里的那句话说的,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债券同样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