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小额信贷风险控制
1.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贷款发放中未严格执行信贷发放操作规程,贷款发放控制不严。一般是自上而下,先取得上级的贷款意向,再逐级办理,让基层信用社的信贷人员误以为既然上级有贷款意向,我们就跟着走。这种逆向的程序操作,使得相当一部分信贷经理风险意识淡薄,甚至会在第一手调查材料中出现虚假、失实、隐瞒等瑕疵。
2.抵押贷款仅仅是一种形式。
目前,农村信用社除了向小农户发放信用贷款外,一般采取担保和抵押贷款的方式来防范信用风险。但在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抵押物价值过高或主管部门认可的权利价值比例过高。目前,由于利益的趋势,一些评估公司不是按照客户的实际市值来评估客户的资产,而是按照客户的要求来评估,评估价格严重不准确。当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不足以处置抵押物时,其变现价值不足以覆盖贷款本息,有的甚至要支付昂贵的资产保全和执行费用;
3.贷款管理不善,内部控制系统薄弱。
一是贷前调查不够深入,对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的分析不准确,重视不够,片面重视第二还款来源(即贷款抵押物的变现)。二是忽视了贷后管理,重演了轻催收、轻管理的管理思路。由于贷款数量多,金额小,信贷员在农村信用社没有实行客户经理制。有些大额贷款发放后无人理会,不了解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一旦贷款形成风险,就不能及时发现和防范。三是信用社岗位之间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比如,考官在行使考试职权时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
4.不良资产处置滞后,贷款问责不力。
对于已经形成的不良资产,由于缺乏及时、全面的预警信息,处置难度较大,催收贷款成本过高。虽然资产保全部门努力多渠道盘活催收,但由于农村资产流动性差,执行难度大,结果是本息难以还清。由于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没有划分和认定,对违规责任人的问责没有严格惩处,有的只是简单的经济处罚,没有采取行政或法律措施进行处理,有的根本没有追究责任,导致责任不清。此外,信贷经理频繁调动,继任者不理旧账,问责形同虚设。
二、信贷风险防范建议:
1.强化信用风险管理理念
信贷风险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信贷人员在贷款业务操作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每季度定期组织各类信贷培训,提高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修养,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金融法律法规学习、岗位技能培训和业务学习。信用社新旧业务章程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高素质的信贷人员可以弥补管理制度的不足。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制定严格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防范体系,及时掌握信用风险状况。要制定信贷业务培训计划和考核奖惩措施,把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的要求转化为员工的自觉行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
2.坚持市场定位,服务三农。
农村信用社在信贷投入上要始终坚持“三农”原则,更新思想观念,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创新支农服务水平,占领和巩固农村阵地。在继续支持小农户贷款的同时,加大对民营大户、专业大户等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千家企业,一头连着广阔的市场,是农业产业化链条中非常重要的关键环节,是农村信用社贷款收入的“主阵地”。做好这项工作,对农村信用社未来发展,增强自身市场竞争力,提高内在抗风险能力具有战略意义。
3.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一是全面推行信贷项目责任制,将每笔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全环节的责任划分给信贷经营主要负责人和信贷经营岗位负责人。这个责任不受我调离岗位的影响,是终身负责制。形成信用风险的,按此责任追究。按照贷审分离的原则,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职能分为贷后调查岗、贷中审查岗、贷中审批岗、贷中监督岗、贷中检查岗。根据岗位的责权利,合理确定各岗位应承担的责任。岗位贷款决策行为不完善的,由合并后的岗位承担,损失可由信用社主任、贷款负责人、信贷员、审查人员赔偿。对委任审查员的信贷管理工作进行量化评估。认真落实委任审查员信用监督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委任审查员质量,量化考核委任审查员信用管理。包括贷款人必备资料的审查和监督,贷款方式、期限、利率的审查和监督,贷款程序的审查和监督,贷款责任落实的审查和监督,信贷档案的归档和保管。
4.建立农民信用档案制度,加强后续监管。
针对农村信用社人员面广、借款人信息不全等缺点,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村集体经济情况、村民家庭收入、信用等级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分步实施、易于操作的授信收、提款方案。同时,为了有效化解贷款风险,做好跟踪监督工作,保证信贷资金的及时合理使用是重要的一步。在内容上,要跟踪监督信贷资金的使用和流向,主动掌握客户的资金和生产经营状况,深入客户了解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析其还款能力,逐步实现由经济手段向法律手段的转变。
5.真实反映贷款占用格局,提高风险识别和预测水平,完善信贷风险预警机制。
一是继续完善贷款五级分类体系,明确区分政策性风险,使分类结果真实反映信用风险状况和成因,为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提供依据。二是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识别和衡量贷款的各种风险因素、风险性质和风险程度,是贷前调查和审查的重要内容。风险预测的结果是是否发放贷款、确定贷款期限、控制贷款金额、选择贷款方式的基本依据。
6.加强不良信贷资产处置和责任追究。
有预警信号的不良信贷资产基本情况已移交资产保全部门,资产保全部门应根据借款合同及时进行资产保全或法律诉讼,依法催收贷款。风险管理部门应根据信贷业务操作过程中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区分责任,对市场风险或违规操作进行定性,确定信贷主体操作负责人与信贷岗位管理负责人的责任分工,然后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责任赔偿和行政处理,直至不良资产执行完毕。同时,对已经形成的不良信贷资产进行新老切断,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采取相关清收措施进行评估,逐步化解和盘活不良信贷资产,提高资产质量。建立清收存量贷款活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实现权、责、利有机结合,最大限度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