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持有合营企业乙50%股权,是否有必要将合营企业乙编入甲公司合并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第158条规定:“企业应当将合营企业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按照比例合并法合并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利润”。该规定指出了合营企业会计报表的合并方法——“比例合并法”。“比例合并法”是国际会计准则第31号《合营企业权益财务报告》中推荐的一种方法,在我国会计领域还比较陌生。因此,笔者介绍企业合资的形式和“比例合并法”以供参考。

一、合资形式

1,联合控制操作

共同控制经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营企业结合其经营活动、资源和专业知识,共同控制、推广和销售某一特定产品,而不是建立一个合营企业实体或一个独立于合营企业本身的金融机构。合营者应各自筹措自己的资金,承担自己的债务和费用,并按合营合同的规定在合营者之间分配出售共同产品的收入和共同发生的费用。

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共同控制下的全部包括在合营企业的会计记录和报表中。合营企业本身除登记共同产品的销售收入和费用并最终分配给合营企业外,不需要设置单独的会计记录或编制单独的对外财务报表。为了评价合营企业的业绩,合营者经常为合营项目编制内部管理会计报表。因此,共同控制企业的合营并未产生新的会计问题。如果合营企业为母公司,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则共同控制经营中的权益将与合营企业的个别报表一起反映在本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中。

2.资产的共同控制

共同控制资产是指由合资方共同控制并拥有的一项或多项资产。提供或购买这些资产供合资企业使用,并为合资企业获取利润。每个合资企业可以分享这些资产的产出,并承担约定份额的费用。该合资企业不涉及建立合资企业实体或独立于合资企业的金融机构。

共同控制资产及其相关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都包括在合资企业的会计记录和报表中。合营企业自行设置的会计记录,仅限于共同发生的费用,最终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给合营企业,不需要单独编制对外财务报表。为了评价合营企业的业绩,合营者经常为合营项目编制内部管理会计报表。因此,拥有共同控制资产的企业的合营没有引起任何新的会计问题。如果合营企业为母公司,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则在共同控制资产中的权益将与合营企业的个别报表一起反映在本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中。

3.联合控制实体

共同控制实体是指涉及设立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的合营企业,其中每个合营企业都拥有自己的权利和利益。除了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者如何对该实体的经营活动建立共同控制外,共同控制实体的经营方式与其他企业无异。共同控制实体拥有合营企业的资产,承担负债,发生费用,取得收入,并可以自己的名义为合营企业的活动签订合同和筹集资金。

共同控制实体保留自己的会计记录,并编制和提供自己的外部会计报表。各合营企业对共同控制实体的出资应作为长期投资处理,合营企业各自的会计记录应纳入财务报表。对于共同控制实体的合营企业,产生了一个新的会计方法问题——合营方如何合并共同控制实体(合营企业)的会计报表。

二。合营企业报表的合并-比例合并法

比例合并法是指合营者在合并合营企业报表时,将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与合营者会计报表中的类似项目逐一合并,相应地,将合营者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合营企业”项目按其在合营企业股东权益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抵销。在合营企业中,合营企业通过其在合营企业资产和负债中的份额获得其在合营企业未来经济利益中的份额,比例合并法更能体现合营企业的权益。

比例合并法的合并程序与全面合并法(母公司子公司报表合并)基本相同。但由于合营方只按其投资比例合并合营企业的报表,合并时需要调整和抵销的项目比较简单,主要区别如下:

1,“少数股权”和“少数股东应享有的收益”不予确认。

比例合并法只是指合营各方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对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进行合并。合营者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包括合营者在合营企业资产和负债中的份额,合并损益表包括合营者在合营企业收入和费用中的份额。因此,其他合营企业和非合营企业投资者的权益及其应得收益不会反映在合并报表中。

2.合营者和合营企业之间交易和未实现利润的抵销是不同的。

因为比例合并法是合营者按照其在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中所占的份额,与合营者会计报表中的类似项目逐一合并,合营者与合营者之间的交易产生的销售额和销售成本,应当按照合营者拥有的股权比例进行抵销,合营者未得到补偿的部分可以归入其他合营者和非合营者投资者,在合并报表中进行确认;但在全面合并法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所产生的销售和销售费用是完全抵销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未实现利润应按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进行抵销。但基于母公司行使控制权,可以确定集团内公司之间的内部销售价格,因此应承担公司间交易的所有会计结果。因此,综合合并法抵销公司间未实现利润65,438+000%。比例合并法是按照合资方拥有的股权比例进行抵销。

例:甲公司及其合营企业乙公司2000年的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以及2000年6月5438+2月31的资产负债表如下:

甲公司拥有合资公司乙50%的股权,相关情况如下:

1.A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其对合资公司B的投资。

2.2000年,甲公司以3万元的价格销售乙公司的商品,销售成本为1.5万元。到2000年底,10%没有卖出去。

3.2000年6月,甲公司将一台原价为20000元、折旧为10000元的设备出售给乙公司..设备本来估计用了10年,但是已经用了5年,估计没有残值。A公司可以拿到15000元。该设备仍可使用5年。B公司购买后交给管理部门使用,仍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4.2000年末,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股利5000元..

根据上述信息,合并会计报表工作底稿中需要调整和抵销的分录如下:

1.抵销合资公司A对合资公司B的投资与合资公司B的权益之间的项目..

①借:股本5万元。

盈余公积3100

期初未分配利润23,000元

投资收益6000

合并价差1000

借款:长期股权投资7.7万元。

提取盈余公积1100。

应付股息5000

2、抵销合资A公司与合资B公司之间的交易。

(1)内部销售交易抵销

②借款:主营业务收入15000(30000×50%)。

贷款:主营业务成本15000。

(2)年末计入存货价值的未实现利润1500(30000-15000)×10%的抵销。

③借款:主营业务成本750(1500×50%)。

贷:库存750

3.调整A公司与合营企业之间出售自用资产的损益。

在这个案例中,甲公司将设备卖给乙公司,获利5000元。在合并报表中只确认可归入其他合营企业和非合营企业投资者权益的部分(50%),即2500元,减少已出售设备的合并价值。这样,出售的设备中属于A公司权益的部分将恢复到以A公司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的计价基础上..

④借方:营业外收入2500。

贷款:固定资产2500。

同时将B公司当年超额折旧500元(5000÷5÷2)转入A公司权益部分,应冲减250(500×50%)。

⑤借方:累计折旧250

贷:管理费250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31“合营企业权益类财务报告”,出售资产造成损失的,可视为实现价值净额减少或长期资产净额非暂时性减少。本着谨慎的原则,合营企业在合并中不作任何调整,全额确认亏损。

4.抵消A公司应收股利和B公司应付给A公司的股利..

⑤借:应付股利5000。

贷:应收股利5000。

合并工作文件

根据上述工作底稿,编制正式的合并会计报表并不难,此处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