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保险离职,公司怎么赔偿?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劳动监察投诉,要求缴纳社保。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并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的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自己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的条件是:一是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本人和所在单位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第二,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而是因为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第三,他们已经登记失业,有工作要求。

(1)保险福利

(1)领取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由企管中心缴纳。

(2)患病或生育,到定点医院治疗,可按规定申请70%的医药费补助。

(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批准后已经领取的月份,最长不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请丧葬补助金,并为其直系亲属提供一次性抚恤金。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失业人员,可申请生育补助金3个月,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相同。

(6)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免费就业服务。

(7)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覆盖冬季采暖期的(指当年6月11日至次年3月,共5个月),在领取当月失业救济金时,还可领取当月采暖费,约为480元(2013标准)。

(八)夫妻双方同时失业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分别多申领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接收条件

失业保险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并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的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反之,则不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非法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