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破产工程如何赔付?
法律分析:在破产案件中,建筑工程款只优先于工程的拍卖价或折价支付。项目拍卖价款不足以支付工程款余额的,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按照普通债权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先清偿后,破产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抚恤费用,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赔偿金;
(二)破产人所欠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