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什么股票?

股票分类

股票根据股东的权利可以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1)普通股。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是股份公司股东的基础。普通股具有以下特征:

(1)参与商业的权利。普通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有选举权。

②收入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以其持有的股份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其收益与公司的经营状况直接相关,具有不确定性,普通股的利润分配顺序晚于优股。

(3)股票认购优先权。如果股份公司增发普通股,原普通股股东有优先认购新发行股份的权利,以保证其在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

④剩余资产分配权。股份公司破产清算时,清偿债务并分配给优先股股东后,剩余资产可按普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分配。

目前我国沪深股市上市的a股和b股都是普通股,而未上市国有股的法人股基本都是普通股。

(2)优先股。优先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给予认购者一定优惠条件的股票。优先股具有以下特征:

①约定股息率。优先股股东的收益先于普通股股东支付,固定股息率提前确定,其收益与公司经营状况无关。

(2)优先清偿剩余资产。股份公司破产清算时,其分配优先于普通股东。

③投票权受到限制。优先股股东无权参与经营和投票。

(4)一般不能上市交易。即优先股的流动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中国股鞣初期发行优先股,如上海市场的一汽金杯、北京天龙等。随着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和规范,目前我国优先股数量相对较少,大部分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根据投资者的性质,股份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

(1)国有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资于公司而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目前国有股不能上市流通,只能协议转让。

(2)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合法经营的资产投资于本公司未上市流通股份而形成的股份。

(3)社会公众股是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投资流通股份形成的股份。内部职工股和配股也属于公众股。除社会公众股、配股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外,其他社会公众股均可上市流通,可上市流通的社会公众股也称为流通股。

(4)由于我国的特殊情况,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可分为a股、b股、h股、N股和S股。

a股:人民币普通股,是境内公司发行的,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包括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

b股:人民币特种股票。是以人民币计价,以外币(美元或港币)认购和交易,在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h股:即在内地注册并在香港上市的外资股。香港的英文单词是Hong Kong,意思是h股,等等。在纽约上市的是N股,在新加坡上市的是S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