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托通道业务?

1.信托公司对接了项目和资金,但由于某种原因,资金无法直接认购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于是信托公司另找信托公司作为自己的通道开展业务。

2.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银监局向他人提供的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全部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

除银监会另有规定外,要求辖内信托公司严格控制信托贷款余额。因此,辖内一些已经超过贷款额度的信托公司,势必需要借用其他信托公司的贷款额度来开展业务。

扩展数据:

信托渠道业务合作模式:

1,一般银信合作模式

信托通道业务以单一资金信托为主。银行作为桥梁银行,与信托公司签订合同,设立单一信托,以信托贷款的形式向银行指定的企业放贷或购买指定资产。

过桥银行将信托受益权出售给另一家银行,同时发行信托受益权的远期回购。其中一部分是通过买卖信贷和票据资产实现的。

例如,银行向信托公司提供资金,并指定信托公司购买银行的信贷或票据资产。通过信贷资产的转让,银行可以通过将贷款或票据转让到信托公司名下来释放贷款额度。

2.银行、证券、信托合作模式。

由于银行与信托的合作业务受到净资本或投资资产的限制,银行往往通过券商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购买资产管理计划,再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信托产品。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渠道业务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