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落户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深圳落户需要哪些申请材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市人才入户政策的制定和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以下简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

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积分入户审批手续,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守法情况。

市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

市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不动产权利登记信息。

市税务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纳税情况。

市科技、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申请材料

(1)深圳市人才引进报告表1(积分入户)

该表单是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中填写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的。表格中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本人在“我承诺”处签字,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人事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已婚配偶的信息必须如实填写。如果配偶当时进入深圳,系统会自动校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人才引进报告》表格二(积分入户):申报积分入户人员的积分明细。

该表单是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中填写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的。本人在总成绩的“本人签名”处签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人事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核表(积分入户)

该表单由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写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必须由委托机构、乡镇政府、居委会或转出审批部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人事经理签字盖章。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在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居委会或原工作单位,一份在个人档案,一份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学历证明和验证证明(验原件、复印件)

最高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提供全国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认证报告》。

2.最高学历为中专学历的,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明;

具有海外学历者须提供中国教育部颁发的海外高等教育文凭证书。(深圳核查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塔一楼外国专家局业务受理窗口)

持有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毕业学校发函核实其学历,并提供其毕业学校出具的《关于核实高级技工学校学历的复函》。(详见《2012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

5.高中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高中毕业证书。

注:1、2、4项必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执业)资格证书(验原件、证书照片页和等级页复印件)

下列情况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明:

(1)在全国统考中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有认证审批部门意见的《认证合格人员登记表》(验原件,不接受复印件)。

(2)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持有人提供备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表、专业技术资格报告或专业技术资格确认通知书等。)含资质审批部门意见(不接受验原件)。

(3)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在外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必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持有全国统一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验原件,不验复印件)。

(六)投资纳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收到复印件)

2.报名信息查询表(原件)。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在线服务-信息查询-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上查询。打印报名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需要提供以前年度当地税务出具的完税证明编号。

(七)近五年(2008 -2012)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复印件)。

上述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是指在全国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或在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或由其与相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八)近五年内(2008 -2012)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授予或颁发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验原件,复印件)。

上述荣誉证书不包括国家部委、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下属部门授予的表彰或证书。

(九)专利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验原件、复印件)

上述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十)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验原件、复印件)

本人或配偶是深圳市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之一。房地产权利正在抵押的,提供房地产权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抵押银行公章和银行出具的抵押证明。

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是指由深圳市政府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红皮书和绿皮书)。

(十一)深圳市近五年无偿献血证明(2008 -2012)(原件)

此证明必须由深圳市血液中心出具2012。(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无偿献血积分证明办理指南》)

(十二)深圳市近五年农民工志愿服务积分证明(2008 -2012)(原件已收)

此证明必须由深圳市志愿者联合会、区级志愿者组织或区级共青团组织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积分证明办理指南》。

(十三)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验原件,验复印件)。

此证明必须由能合法使用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的慈善组织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清单》)

(十四)《个人信用报告(分户审核专用)》(原件)

提供鹏元征信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深圳市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库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当年有效。(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操作指南2012》)

(十五)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户口簿(验原件、首页复印件及相关人员信息页);

身份证(不验原件接受复印件,双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

如果是集体户,不能拿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相应户口本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复印件)(详见第七部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办理指南》2012)。

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的号码不一致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必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必须注明有效身份证号。

4.非正常晋升的身份证号变更,必须先去深圳社保部门更正参保人身份证号,然后网上申报信息。

5.配偶为外国人或香港、澳门、台湾省人员的,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验原件,不接受复印件)。

(十六)随行子女的证明材料

根据市公安部门户籍规定,抚养权归本人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或20周岁以下仍在读中学的子女可申请随迁,其户籍必须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可申请异地安置子女。

所有随行子女必须提供户口本(含第一页)(验原件,领复印件);16-20周岁仍在读中学的子女,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明(收据原件);异地子女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十七)婚姻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已婚者须提供结婚证,离异者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夫妻有前婚的,需提供前婚的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未婚、未怀孕、未生育的须提供《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怀孕和待产人员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注:计划移民计划生育调查表和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有效期为6个月。详见2012《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注意事项”。

(十八)近一年《深圳市人才引进体检表》(原件)

申请人必须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必须贴有本人照片,有体检结果、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盖章。详见《深圳市引进人才入户体检指南》。

注:不需要附上各种检验结果。

(十九)《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检查表》(积分入户)(复印件)

该表单由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写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本人和代理机构认真核对信息和积分明细,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重要提示:

今年积分入户申请时不审核个人档案(学籍材料除外)。个人档案需要转移的,在取得深圳积分入户通知后,可通过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代理机构进行档案转移。

如果你对自考/成教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教考点的内容,不知道自考/成教考试报名的地方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复习资料:/x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