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降低资金筹集和资金运用成本,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公司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筹集管理、资金结算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担保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和资金安全管理。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公司各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直属机构、分支机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二)资金管理制度和内容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授权审批、集中结算”的预算资金管理制度,遵循“量入为出、确保重点、有偿占用、安全高效”的管理原则。第五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办公会议领导的基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各单位重大基金收支、对外投资和担保的决策。第六条公司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公司其他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七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资金管理的准备、实施、监督、分析、考核等日常工作。第八条公司各级财务部门根据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编制、实施、分析、信息反馈和日常资金结算管理工作。(三)资本预算管理第九条资本预算是公司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指以经营预算、资本预算和筹资预算为基础,根据现金流量表的主要项目编制的现金收支预算,是公司资本状况调控和管理的主要依据。第十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各单位应按照预算管理办法和委办相关要求编制现金收支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资金预算的基础上编制季度和月度预算。第十一条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资金预算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意见,纳入公司全面预算管理范围。第十二条公司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批准的资本预算和委员会关于资金管理的决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加强对公司各单位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反馈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金预算执行中的偏差。无预算和超预算的项目资金原则上不予支付,经一定程序批准的除外。(四)资金筹集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筹集资金的目的是满足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和实施长远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第十四条公司应当按照“规模适度、来源合理、方式节约、结构优化、融资及时”的原则筹集资金,降低筹资成本,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第十五条筹资来源一般分为股权基金和债权基金,其中:股权基金包括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留存收益等。;债务资金包括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使用商业信用、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理的融资方式。第十六条公司各单位集资的方式和规模必须报经委员会批准,集资完成后,应及时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第十七条公司财务部是资金筹集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制定资金筹集和还款计划,按照批准的资金筹集方式和规模办理相关手续,在委员会的领导下监督公司各单位的资金筹集情况,及时纠正资金筹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降低资金筹集成本,规避资金筹集风险。(五)资金结算管理第十八条为加强公司各单位资金收支和资金账户的管理,用好、盘活公司现有资金,充分发挥公司资金的规模效益,规范公司各单位的资金结算行为,公司财务部成立了资金结算中心,作为资金结算日常管理的专门机构。第十九条资金结算中心在公司财务部的组织下,具体行使公司各单位的资金结算、下拨、监督、账户管理和信息反馈职能。第二十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归集本单位收入,并按规定划入资金结算中心。各单位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资金预算和资金结算中心的有关办法和授权范围,负责本单位备用金和小额资金的结算。大额结算资金通过公司的资金结算系统或其他方式提交给资金结算中心集中支付。(六)担保管理第二十一条担保是为保证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它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基于当事人一定的财产,可以用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保障债权实现的方法。第二十二条为保全公司资产,保障公司债权的实现,公司各单位应在完成债权相关手续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办理担保手续。委员会办公室定期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加强对债权担保事项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落实担保的行为。第二十三条公司各单位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外提供担保的,必须报经委员会批准。严禁未经批准对外提供担保。第二十四条公司各单位经批准对外担保时,除按规定办理担保业务外,还应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以避免担保或或有事项发生后的资金损失。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应根据项目的风险程度、担保金额等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合理的担保或反担保方式。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单位提供的担保和反担保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担保的规定。(七)对外投资的管理第二十七条为了充分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获得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公司可以根据有关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进行对外投资。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的投资原则如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项目投资收益率原则上不得低于国家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三)规模适度,且不能影响其主营业务的发展。第二十九条公司各单位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外投资、转让和处置,必须报经委员会批准。严禁对外投资及其未经批准的转让和处置。第三十条委员会办公室定期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单位投资及其转让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反馈和纠正相关问题。(八)货币资金管理第三十一条货币资金管理是公司资金管理的核心,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管理。第三十二条库存现金管理的现金范围: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劳保福利;2、差旅费和业务活动零星支出准备金;3.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4.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费用。原则上,库存现金限额以满足公司2天日常零星支出为准。无论何种收入来源的现金,原则上都应在当天送到银行。支付现金,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支取,不允许直接从现金收入中支付。采购物品拆件时严格审核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特殊情况下,规定以转账方式结算且必须以现金结算的,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公司各单位财务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现金账户,逐笔记录现金收支情况,每日、每月结算,账实相符。严禁白条抵库、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规行为。第三十三条银行存款管理公司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套取银行信贷。公司各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和撤销应报资金结算中心审批。公司各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按银行存款种类设置日记账,每月将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如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编制银行对账单。公司各单位应根据结算中心的相关规定,及时将多余的银行货币资金转到资金结算中心统一管理。第三十四条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其他货币资金包括投资存款、异地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担保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银行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发生涉及其他货币资金的经济业务时,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结算手续,及时进行核算。对逾期未结清的银行汇票,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正确反映资金形态。月末要及时与结算银行、证券公司对账,列出未结清资金,编制其他币种资金余额调节表。第三十五条票据管理本办法所称的票据包括支票、已收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已收票据)及其他凭证。票据应由专人妥善保管。经批准,收到的汇票也可以委托银行保管,但应签订委托保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过期支票及时收回并注销。因填写错误而作废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空白支票或远期支票。如遗失支票,应及时与银行和收款人取得联系,帮助防止遗失支票被冒领,并及时向财务部门负责人报告,以便妥善处理。公司各单位应建立备查簿,对收到的票据进行管理。收到的汇票贴现、背书、转让、到期结算或退票时,应及时入帐,并登记在备查簿上。会计主管应定期检查公司收到的汇票,并保存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及时改进。对于委托保管的已收票据,必须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资金安全。(九)资金的安全管理第三十六条确保资金安全是资金管理的首要任务,也是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责和重要环节。公司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有效规避资金结算风险。第三十七条公司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准则-货币资金(试行)》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资金安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确保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和相互牵制。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资金管理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的审计,及时堵塞资金管理过程中的漏洞,消除资金安全隐患。第三十八条在资金结算过程中,公司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和审批制度办理各项业务。委员会办公室应加强对大额资金和专项资金结算业务的审查。第三十九条公司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结算系统中货币资金、银行印鉴、电子支付密码和凭证的管理。(十)奖惩第四十条公司基金管理实行定期考核、奖惩制度。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定期对公司各单位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错误并提出考核意见。第四十一条公司对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四十二条对资金管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和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XI)附则第四十三条公司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国民经济日益发展,企业的融资方式和发展渠道也在拓宽。一般在融资时,需要制定适合公司的融资方式,包括适用范围、管理制度、资金预算、结算等,并办理担保手续。对不同类型的资金分别管理和制定规则,全过程奖惩分明,杜绝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