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跑路了还能拿回我的钱吗?

法律分析:可以,债权人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但是之前已经做过的分配,不再补充。审查确认补充债权申报的费用由补充申请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九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依法分立、合并或者撤销外,不得解散。保险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