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风险有哪些?

天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理系统

(2011年6月)

一.一般原则

1,为了加强公司对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的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减少

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建立预警和应急处理。

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

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2.公司对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处理以“预防为主,防急结合”为原则。

本着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实事求是,积极回应。

二、机构设置和职责

1,公司成立应急处理工作组,由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高、

中层管理人员,以董事长为首,负责处理公司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的管理

处置工作。

2.应急处理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1)、定期或及时评估重大风险;

(二)决定重大风险和应急处理系统的启动和终止;

(3)、制定重大风险和应急处理方案;

(4)、组织和指挥实施应对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及其善后的各项工作;

⑸、协调和组织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和宣传工作。

工作;

⑹、负责保持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一次,其他事项。

三。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分类

1

1,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甚至。

无法继续经营,公司财产、人员和投资者利益遭受严重损失,造成区域性或全

全国性影响可能导致或者转化为对证券市场稳定的严重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事件的度量。

2.公司将重大风险和紧急情况分为:

(1)、特别重大事件:公司全面爆发风险,涉及面广,无法继续经营,导致

给公司财产、人员和投资者利益造成严重损失,造成重大区域性乃至全国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