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风险有哪些?
天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理系统
(2011年6月)
一.一般原则
1,为了加强公司对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的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减少
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建立预警和应急处理。
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
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2.公司对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处理以“预防为主,防急结合”为原则。
本着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实事求是,积极回应。
二、机构设置和职责
1,公司成立应急处理工作组,由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高、
中层管理人员,以董事长为首,负责处理公司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的管理
处置工作。
2.应急处理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1)、定期或及时评估重大风险;
(二)决定重大风险和应急处理系统的启动和终止;
(3)、制定重大风险和应急处理方案;
(4)、组织和指挥实施应对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及其善后的各项工作;
⑸、协调和组织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和宣传工作。
工作;
⑹、负责保持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一次,其他事项。
三。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分类
1
1,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甚至。
无法继续经营,公司财产、人员和投资者利益遭受严重损失,造成区域性或全
全国性影响可能导致或者转化为对证券市场稳定的严重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事件的度量。
2.公司将重大风险和紧急情况分为:
(1)、特别重大事件:公司全面爆发风险,涉及面广,无法继续经营,导致
给公司财产、人员和投资者利益造成严重损失,造成重大区域性乃至全国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