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分红,股东怎么起诉?

法律分析:在股东要求公司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公司应被列为被告。在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其他股东请求基于同一分配方案进行利润分配并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股东提交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或者附有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公司拒绝分配利润,其决议不能执行的抗辩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公司按照决议规定的具体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未提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具体分配方案,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但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第十三条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公司应当列为被告。

在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其他股东请求基于同一分配方案进行利润分配并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第十四条股东提交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或者附有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公司拒绝分配利润,且其决议不能执行的抗辩不能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公司按照决议规定的具体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十五条股东未提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载明具体分配方案,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但公司因滥用股东权利违法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