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进入黑名单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1。企业法人三年内不能新设公司,也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监事、董事。即使三年后法人解散,股东也可以注册新公司,税务不能注册。

2.股东名下的法人和其他公司不能变更、移动、不能增加发票。

3.非正常纳税不仅限制了法人和股东,也限制了财务人员、半纳税人和购买者。

4.税收不正常,就要罚款。时间越长,罚款越多。以后如果要取消的话,需要缴纳罚款才能继续取消。如果欠税,每天会有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限制法人和股东高消费,不能贷款买房买车,不能领养老保险。

6.会限制法人和股东出行,不能叫“高贴”,不能叫“飞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限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限未逾五年;

(三)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有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