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发言人制度?
根据我国学者刘建明主编的《宣传舆论学词典》中的解释,新闻发言人是指国家、政党、社会团体任命或指定的专职(兼职)新闻记者。其职责是在一定时间内就重大事件或时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或会见个别记者,发布消息或阐述本部门观点,代表有关部门回答记者提问。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一种相对稳定和规范的公共信息传播机制,主要以政府为传播主体,以新闻媒体和公众为传播对象,通过发布和传播政府信息和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新闻,实现政府与社会的沟通。
具体而言,政府新闻发言人向社会发布的信息应当包括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文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等。发布重大疫情的预报和处理情况;发布政府预算、决算、实际支出和审计情况,以及政府投资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和运营情况;发放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和程序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和标准;扶贫、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的标准、条件和实施情况。当然,上述信息的发布是政府信息发布与公众知情权实现的双向互动。
20多年来,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引导舆论、改善政府形象方面发挥了特殊作用,在改善政府管理、实现公众知情权方面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为向世界展示中国的良好形象,为各国媒体提供有关中国的权威信息,让世界全面了解中国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律法规的相继建立和完善,推动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进程。当今社会,信息已经成为一种宝贵的资源,公众对信息知情权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同时,政府希望通过发布信息的制度化、规范化,对社会舆论施加影响,提高政府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改善政府形象。因此,在公众和政府的共同需求推动下,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正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