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体系中的金融监管机构有哪些?
1,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中国证监会,负责全国证券期货行业的集中统一监管。
4.中国保监会负责全国保险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
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业的金融中介机构,是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同时也指贷款机构,向客户财务周转的公司提供贷款,利率相对高于银行,但由于不需要复杂的文件证明,客户贷款更方便。
根据不同的标准,金融机构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为四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就是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城市信用合作社。
第三类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和股份制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行)、财务公司和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
第四类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2.根据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可分为金融监管机构和受监管的金融企业。例如,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代表国家行使金融监管权力的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所有金融企业都必须接受它们的监督和管理。
3.根据能否接受公众存款,可分为存款类金融机构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类金融机构主要以存款的形式向公众借贷,如商业银行、储蓄贷款协会、合作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保险公司、信托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和各类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储蓄存款。
4.根据是否承担国家政策性融资任务,可分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
由政府投资,按照政府的意图和计划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非政策性金融机构不承担国家政策性融资任务。
5、根据是否属于银行体系,可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出资的国家性质,可分为内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和合资金融机构;按国别也可分为国内金融机构、国外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