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的办理程序:

第一步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比例后,可以到工商局现场或网上提交名称核准申请。

第二步提交材料:名称核准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级管理人员信息、经营范围,网上提交预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按照预约时间到工商局提交申请材料。

第三步领证:携带《设立登记核准通知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工商登记需要准备以下事项: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6.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居住使用证明。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申请营业执照时,必须亲自到当地工商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全体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请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有效性或者另行报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任命、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