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福典当公司法人李怀清强行扣押他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是什么性质?

这不是犯罪,而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15条第3款: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除外。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非法扣押他人身份证的。

如果采纳,请赞一下。北京市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律师团队王永杰是2011河南“死刑保证案”、李怀亮无罪案的辩护律师,是2010-5330338+0“天价过路费案”的军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