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股份或多或少都有话语权。

法律分析:一个公司的股份占51%以上,就有绝对的话语权,否则就需要联合别人才有话语权。股东持股67%,视同绝对控股,具有完全话语权的优势;565,438+0%被视为拥有相对裁决权,可以决定公司的大部分事务,34%被视为必须请示决策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会时,所持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