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法律分析: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是:(1)贷款担保;(2)票据承兑保函;(3)贸易融资担保;(4)项目融资担保;(5)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七)诉讼保全担保;(8)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最终付款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服务;(九)与担保业务相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十)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十一)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此外,符合一定条件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

法律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1)贷款担保。

(2)票据承兑担保。

(3)贸易融资担保。

(4)项目融资担保。

(5)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十九条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诉讼保全担保。

(2)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最终付款担保等履约担保服务。

(三)与担保业务相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金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并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近两年无不良违法违规记录。

(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注册资本不低于65,438亿元人民币,且开业两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