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国土局
好时党团书记兼主任
于新义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平党组成员、副主任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李亚男
张健党组成员、副主任
匡向阳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辉副主任
何简介:6月出生,1974河南单县人,汉族,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7年9月至1991年7月在河南省农业学校学习;1991年7月~1993年7月,在湖滨区农牧局工作;1993年7月至2006年7月5438+0任湖滨区教育体委财务计划科科长、市盲聋学校后勤管理科科长(期间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学习);2001至1至2004年7月,任湖滨区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4年7月至2006年7月任河洛中纤板厂总经理、三门峡市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2005年6月5438至2005年2月河南教育学院毕业)。2006年7月至2008年6月5438+10月任湖滨区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2008年6月至2008年10月,任湖滨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湖滨区国土资源局是2002年机构改革时在原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局和建设局的基础上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滨区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湖政办[2010]19号)的规定,该局现设内设办公室、用地审批与耕地保护股、规划科技股、地籍(测绘)管理股、监管监察(信访)股、矿产开发管理股。下设土地整理中心、执法监察大队、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矿产能源公司等4个二级机构,迪雅、回兴、交口、高庙、慈中等5个国土所。全局职工91人(其中离退休职工16人),局有党组,下属3个支部,现党员职工45人。
截止2010年底,全区共有8个一级和22个二级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总面积18758.58公顷,其中耕地4482.56公顷,占土地面积的23.9%;园地1572.79公顷,占8.4%;林地2268.23公顷,占12.09%;草地3454.86公顷,占18.42%;城中村和工矿用地3662.36公顷,占19.52%;交通用地888.78公顷,占4.74%;水利及水利设施用地1653.08公顷,占8.81%;其他用地775.92公顷,占4.14%。
耕地保护“十二五”期间,全区耕地保护面积5320.8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132.06公顷。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责任目标考核,区政府分别与5个乡镇(街道)、47个行政村签订了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了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实行村干部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规范村干部行为,支持非法占地,导致行为不稳定的,村支书当场免职,村委会主任停职。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地块205块,设立保护标志30块,与村民小组签订责任书307份,与农户签订责任书7345份;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监督检查制度。由执法监察大队和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对保护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法规的行为。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项目建设占用耕地667.7835亩,均为“先补后占”,平衡指标为202.2165亩;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加强用地指导服务,支持“空心村”改造和企业改制,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盘活现有土地12.3105公顷(其中王关油库0.596公顷、科联铝业7.6560公顷、顺天彩印2.6901公顷、三金1.3648公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为乡镇干部举办了两期培训班,有273人参加;利用“双节”、“4月22日地球日”、“6月25日地球日”等节日,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5次,宣传页面16个,大型广告牌2块,咨询台6个(次),宣传车辆12辆,接待游客38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有效宣传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营造了节约保护土地、依法用地的良好舆论氛围。
土地整理项目湖滨区土地整理项目由市级投资,区级实施,投资1306.65万元,建设规模3487.2亩,增加土地2222.9亩。项目涉及5个乡镇(街道)13个行政村21件,分8个区块实施。完成土石方369.38万立方米。修建9条长3298米的油田和生产道路、长1.357米的排水道、3口新机井、3口维修机井、1座新水库和1座水窖、安装1台变压器、铺设高1.4米的地下管道、架设高高低低管道。项目区的地理环境属于丘陵地貌。开发前,沟深40多米,沟内杂草丛生,灌木丛生,田间道路狭窄,耕地分散。种植条件极其恶劣。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农民的耕作条件,提高了农业土地产量和经济效益。
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完善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服务保障“绿色通道”,对项目建设用地实行早介入、即时受理、即时审核、即时上报、全程跟踪服务;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准确掌握2010全区项目用地数量和结构,摸清用地需求底数,做好项目用地规划,为用地单位做好项目用地指导工作;简化手续,提高土地预审效率。加快用地预审审批;建立用地指标优先分配机制。以土地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重点项目与局职责逐项衔接。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办理了全部用地手续。全年向省政府上报4批,共征用土地1667.3345亩,涉及建设项目28个。办理三门峡东风长途汽车站改建项目、年产65438+40万吨耐磨铸件项目、年产1万台微机控制高速分拣机项目、年产5万吨优质精细再生胶项目、南环路项目的用地预审;九华纺织、科联股份、三键碳素、大中海、中龙地产等项目已提供土地;三味奇、三郎太电气、吉祥驾校、瑞通汽车城、腾飞汽贸等项目收购储备手续;义乌商贸城(湖滨段)及金三角项目地上附着物盘点核算。
2010年底,全区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文字和图件成果,待省政府批复。到2020年,全区耕地5320.85公顷,其中迪雅街道404.47公顷,回兴街道673.85公顷,交口乡1236.11公顷,慈中乡755.65公顷,高庙乡225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3132.06公顷,其中回兴街道387.54公顷,交口乡918.56公顷,茨中乡458.87公顷,高庙乡1367.0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3523.82公顷,其中迪雅街道1795.45438+0公顷,回兴街道814.89公顷,交口乡512.60公顷,慈中乡138.26公顷,高庙乡262.66公顷。农村居民点整治规模为迪雅街道277.89公顷,回兴街道152.86公顷,交口乡319.28公顷,茨中乡168.90公顷,高庙乡240.8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规模,迪雅街道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74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76公顷;回兴街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32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135公顷;交口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40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145公顷;茨中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9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44公顷;高庙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5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31公顷。
2010年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了所辖区域内国家、集体、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的边界、范围、面积分布和权属的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并按时间要求将调查成果(农村调查)上报市二调办。摸清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8个一级分类和22个二级分类的面积,形成了标准时统一更新数据库中的农村土地调查一、二级分类面积汇总表和农村土地调查一、二级分类面积汇总表等数据成果。摸清了全区乡镇(街道)基本农田面积和分布情况,完成了基本农田制图;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16、土地利用挂图1、基本农田分布图1、耕地坡度分级图1、地图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组合图1;签署了所有权边界协议。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为全区48个行政村确定了土地权属界线,形成了16调查底图、22份农村土地调查记录册和167份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湖滨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出台。本标准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管理的通知》(办〔2009〕152号)和《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三政〔2065〕47号),结合湖滨区实际,在充分听取区内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新标准涵盖了房、窑、井、棚、墙、苗、树等67项(等级)。对三门峡市制定的补偿标准中没有补偿标准的地面附着物(56-67项),根据实际情况,深入细致调查测算,根据附着物种类,增加了分类补偿标准,完善了补偿政策。
矿产资源湖滨区的矿产资源主要是铝土矿、煤炭、冶金辅料、建材等化工原料。* * *发现16种矿产:煤、铝矾土、黄铁矿、石膏、耐火粘土、化工石灰石、泥灰、建筑用石、建筑用砂、砖用粘土等。已开发利用的铝土矿、石膏、石灰石、砂岩等矿产主要分布在高庙乡和茨中乡,具有点多、面广、规模小的特点。
矿业权管理区* * *共设置17个矿业权,其中石膏2个,铝矾土3个,石灰石11,页岩1。其中,省厅3个,市局6个,区局8个。采矿权占地面积11.3477平方公里,其中铝土矿区9.9208平方公里,石膏区1.0481平方公里,石灰岩区0.3788平方公里。于家岭铁矿详查、侯村铝土矿详查、焦谷洞铝土矿详查三项探矿权分别由河南省地矿局第四地质勘探队、山西金鸿矿业有限公司、陕西津滨矿业有限公司实施。
矿产资源管理2010《湖滨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根据资源分布和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要,整合了建筑石材用铝土矿、石膏、石灰石矿业权,矿业权由17整合为13,降幅超过24%;全区17个矿业权全部完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有效促进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法定用途管理使用,收取采矿权使用费4500元、矿产资源补偿费11.0738万元;建立动态监管体系,开展A类矿产资源动态监测,聘请有资质单位为辖区17矿业权人完成动态监测报告;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在高庙矿区开展多次大规模集中整治行动。组织联合执法2次,独立执法5次,动用车辆16辆(次)、机械10台,炸毁井口6个,拆除铝矾土炉4座,没收炸药24公斤(移交公安部门),暂扣电机、发电机、电焊机、风钻等设备15台,采矿工具、坑26个。
地质环境治理今年初,制定下发了《湖滨区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了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等各项制度,完善了区、乡镇(街道)、村、农户多级群测群防网络,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对隐患点附近250户、34个单位发放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卡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卡,建立了汛期天气预报平台,配备了监测锣等应急抢险工具,实行汛期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及24小时值班制度;申报的三门峡大坝风景区周边矿山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获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资金401万元;举办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培训班,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地质灾害防治和地震预案,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救援物品配置,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我保护救援能力。扎实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县”创建活动,从宣传、责任、预防、避让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机制和制度建设,坚持防治结合,大力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划和规范,实现“组织、经费、规划、预案、制度、宣传、 预测监测”湖滨区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十佳县”荣誉称号,李巧芬被授予“全国优秀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员”称号。
煤炭管理根据《中区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滨湖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三湖文[2010]07号),滨湖区国土资源局设立科室,增加煤炭管理股,负责规划全区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审查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年检、延期和注销;培训各类特殊项目,办理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对煤炭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申请资格证书;煤炭生产企业养路费和救护费的征收;审查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变更和终止;审查办理煤炭销售许可证的有关资料和条件;监督管理市区煤炭销售企业和民用煤炭加工企业(蜂窝煤厂);依法查处煤炭生产经营中的违法案件。2010年度共检查煤炭企业15家,涉及批发企业3家,零售企业12家。同时,对全区14无证洗煤厂进行全面检查。
执法监督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监督检查责任制,健全“区监管、乡落实、村参与”三级检查网络,逐级落实检查责任,完善检查台账。全年发现违法案件43起,立案侦查38起,收缴罚款1,428,1,000元。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3月初,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并进行摸底排查,逐案登记造册,进行查处。认定违法用地12宗(含2009年全部违法图斑),面积166.54亩(耕地89.06亩),完成用地手续10宗,强制拆迁复耕2宗,建筑面积由财政部门没收,移送公安部门4宗,移送法院8宗。
第十次卫片执法2010年3月至5月,根据全市统一部署,2009年卫片检查(第十次)涉及全区9幅图、1块地,监测面积273.1亩,实测面积280亩。经检查,9例为合法使用。为做好整改工作,区政府成立了湖滨区2009年(第十届)国土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常务副组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局(委)一把手为成员, 下发《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第十届)土地卫星片执法检查的通知》,召开卫星片执法检查专题会议,多次听取国土部门意见。
信访工作坚持领导接待日、首问责任制、领导接访制、件件包案制、中层干部走访调查制、定期座谈会等相关制度,借助“流动调解”和“区信访联席会议讨论”创新信访机制,以“化解社会矛盾百日竞赛”为契机,积极化解土地信访各类矛盾,从接案、受理、召开座谈会,实行包案协查责任制。同时创新基层信访联络机制,每个部门配备一名信访联络员,及时向乡镇(街道)通报涉土(矿)信访维稳情况。2010,排查地区矛盾纠纷35起,排查不稳定因素27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件,办结22件,复查信访2件,办理CPPCC提案3件。全年北京市和全省没有发生涉及国土资源的集体上访和恶性上访事件。
警示约谈办法2010湖滨区政府发布《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警示约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所辖行政区域内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行为不制止、媒体多次曝光土地违法案件的,该区将对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进行警示约谈。“警示约谈”将由区政府授权区国土局进行,进一步加强。《办法》规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发生下列6种行为之一的,启动约谈警示机制:一个自然年度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量的比例达到9%以上,或者虽未达到9%,但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一个自然年度内,辖区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超过9%;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不隐瞒的;上级交办、转办、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土地违法案件较多,社会影响重大的;其他需要警示约谈的事项。《办法》要求,实施警示约谈后,区国土局将跟踪督促被警示的乡镇(街道)自查整改情况。但警示约谈并不能代替依法对土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纪律处罚和法律处罚。
“两治一改”专项行动湖滨区国土局党组高度重视“两治一改”专项行动,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成立“两改一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两名业务骨干到“两改一改”办公室,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落实到人。为了保证学习效果,要把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学习讨论要有记录,个人学习要有笔记,每次学习要有心得体会。总体干部职工做读书笔记868篇,3640多万字,写学习体会620篇,约1.24万字。并邀请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律师、党校教授进行了3场专题讲座,参观了反腐倡廉成果图片展、廉政剪纸展,开展了征集、悬挂“廉政对联”等廉政文化活动。重要节日,通过发送手机反腐短信、举行反腐集体谈话等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围绕风险点排查的工作要求,逐一排查权力事项查找风险点,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单位和基层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民主评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准确、全面、真实地识别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整理排查个人风险点173个、部门和组织71个,建立廉政风险点信息库。
协管员队伍管理为规范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协管员的桥头堡作用,湖滨区国土局建立量化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和日常管理内容,逐一建立管理台账,签订责任书,每月定期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实施SMS报告系统。每周三、周六通过短信向各乡镇汇报辖区检查情况,及时向责任人汇报违法主体和违法地点;实行例会制度。每月23日召开例会,部署下月工作重点,汇报上月量化考核情况;建立学习体系。制定学习计划,提出学习内容、要求和标准,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建立奖励基金制度。根据量化考核分数发放奖金,促进协管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2010,全区* * *协管员化解土地纠纷12起,制止违法用地10起,提供违法用地信息28条,化解可能出现的信访2起,为查处违法案件、稳定基层发挥了积极作用。
荣誉称号湖滨区国土资源局连续三年被授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三门峡市领导小组授予“2010全市社会矛盾化解先进集体”称号。何先后获得“全省国土资源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工作者”、“三门峡市新农村建设先进工作者”、“湖滨区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
(陈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