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前超低价格转让资产合法吗?

公司破产前,以超低价格转让资产是违法行为,涉嫌变卖公司财产。这是违法行为,可以举报。

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有特定的身份,即企业的董事、经理及其他负责人。主观上是重大过失或者故意,即未尽到董事、经理及其他负责人的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客观上表现为决策失误或失误,经营不善,导致企业严重亏损,进而破产。

公司破产前的违法行为。

1,诈骗破产这种违法行为的主体是债务人,主观上需要有故意。客观上表现为以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制造虚假情况的方式处分或者交易某物,导致债权人财产减少或者增加,或者使债务人财产不明,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

2.个人清算行为该违法行为的主体是债务人,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表现为破产案件受理前六个月内,明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仍向个别债权人清偿,打破了集体受偿秩序,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3.浪费破产这一违法行为的主体也是债务人。主观上是放任的故意,即明知或者应当明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客观上表现为不合理支出或挥霍财产。